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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下车库通风及防排烟消防设计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4-08-07 浏览次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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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成都地下车库通风及防排烟消防设计的一些要求:

1. 通风设计:

   - 设计原则:每个防火分区应独立设置通风系统,尽量采用自然补风。排风机可采用多台并联或变速风机,夜间及汽车出入不频繁时,风机风量可减少50%。有条件时可设置 CO 气体浓度传感器控制风机运行。

   - 排风量:过去常沿用6次/h换气次数对应的数值,但存在笼统和浪费能量等问题。可依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根据具体状况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以利于节能。

   - 普通风道系统:按照防烟分区划分的排风系统可与排烟系统合用。注意风口布置应使气流分布均匀,减少通风死角,同时注意送风口和排风口的相对位置,避免气流短路。

   - 排风口与周围建筑的间距:排风口与周围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当换气次数达到4次/h以上时,经空气扩散稀释,可使建筑物附近 CO 浓度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应采取降噪措施,使排风口噪声满足环境噪声功能要求,当排风风速控制在1.5~4.0m/s时,保证10m的防护距离可消除排风风速对人体的不适感影响。

2. 排烟系统设计:

   - 设计原则:每个防烟分区应独立设置排烟系统。在系统设计合理前提下,排风、排烟系统可合用,尽量采用自然补风。

   - 防烟分区: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一倍。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所以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烟分区最大建筑面积可达2000㎡,面积增大可减少排烟系统数量,例如面积不超过2000㎡的车库,设一个排烟系统即可。

   - 排烟量:假定车库计算净高为2.8m,不管库内有无灭火系统,排烟量均为30000m³/h(即风机风量),设计人员可根据排风量选择合用风机为单速或双速。

   - 防火阀和止回阀设置:通风管道穿过通风机房的位置设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排风兼作排烟的风管,其穿过排风(烟)机房位置的防火阀动作温度需改为280℃。不同防火分区或防烟分区的风机共用土建风道时,风机进、出风管连接风道处皆应安装防火阀或防烟防火阀。多台排风机或排烟风机共用排风风道时,风机出口应安装止回阀。

   - 补风口与排烟口的间距:补风口宜设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且远离排烟口。若条件受限,补风口靠近排烟口设置时,两者应保持大于5m的间距,以避免气流短路而失去排烟功能。

此外,地下车库的通风排烟设计还需遵循相关的消防规范和标准,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在实际设计中,还需结合具体的车库布局、建筑结构和使用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优化设计,以确保通风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建议由专业的消防工程师进行设计和审核,以保证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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