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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设计公司针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

作者:成都消防安装 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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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1、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3、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

(3)落实管理责任。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5)故障消除及报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

(三)维护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

1、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或者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合理安排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实施值守、监控,负责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确保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及时、准确地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时,要将消防设施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并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

2、巡查

(1)巡查要求

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巡查:

1)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部位。

2)巡查时,准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巡查发现故障或者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故障处置,消除存在问题。

(2)巡查频次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频次组织巡查: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一次综合巡查。期间,将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设施巡查纳入综合巡查内容,并保证每日至少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一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一次。

4)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现场的实际需要确定巡查频次。

3、检测

(1)检测频次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遇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安排消防设施检测。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每年年底,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检测过程中,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4、维修

对于在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向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相关人员上报的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维修期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功能试验,检查确认,并将检查确认合格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中全面、准确记录。

5、保养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规模、消防设施使用周期等,制订消防设施保养计划,载明消防设施的名称、保养内容和周期;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易损件或者与有关消防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维修保养供应。

消防设施在维护保养时,维护保养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6、档案建立与管理

(1)档案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验收意见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

2)消防设施动态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及验收技术检测等原始技术资料长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一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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